他请我去了一个商业活动,想让我帮他搞定一些这个项目的法律文件之类的,我跟他和一支乐队在片场共处了两天,他们当时在纽约的中国城拍摄。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,原来有人可以工作玩耍两不误——他们工作努力,可以拿到薪酬,最重要的是他们乐在其中。时我就想,我要做这个!我需要到洛杉矶去真正拥抱这个与摄影机为伍的行业,所以我辞去了律所的工作,搬到了洛杉矶,找到了一份在UTA电视台传达室的工作。进入这个行业,我绝对做了最正确的决定。赵世杰找几个混混天天去蒋广善的小饭馆做着,点一两个菜,一坐就是一天,让蒋广善无法做生意;混混晚上开着摩托车,光明正大地砸蒋广善的门和玻璃,让他无法开店营业。只要蒋广善还在开店,还在营业,赵世杰就不让他好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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